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
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1〕7号)要求,在各县(市、区)验收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厅组织验收组按照验收办法,对贺兰县等10个县(市、区)申报建设的10家
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
电话:0951-5169850
邮箱:nxnjj@163.com
附件:2021年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