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我厅发布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赣农厅办字〔2019〕82号),暂停洛阳强农
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农公司”)在我省所有补贴产品经销资格6个月,并对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公司”)予以警告。
处理期间,天宇公司、强农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天宇公司和强农公司整改情况及承诺事项,根据《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强农公司在我省所有补贴产品经销资格。